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溶解乙炔气瓶
m1′—受试瓶放气后的质量,ks;
m2—丙酮收集装置的质量,kg;
m2′—受试瓶首次放气1kg后丙酮收集装置的质量,kg;
m3—分离瓶Ⅱ的质量,kg;
m3′—受试瓶放气后分离瓶Ⅱ的质量,kg;
V—钢瓶实际容积,L;
Vg—乙炔瓶公称容积,L;
δ—钢瓶内填料的孔隙率,%;
△ms—丙酮充装量允许偏差,kg。
m2—丙酮收集装置的质量,kg;
m2′—受试瓶首次放气1kg后丙酮收集装置的质量,kg;
m3—分离瓶Ⅱ的质量,kg;
m3′—受试瓶放气后分离瓶Ⅱ的质量,kg;
V—钢瓶实际容积,L;
Vg—乙炔瓶公称容积,L;
δ—钢瓶内填料的孔隙率,%;
△ms—丙酮充装量允许偏差,kg。
6 技术要求
6.1 钢瓶
6.1.1 钢瓶的设计、制造、试验和检验符合GB5100及产品图样的规定,但规格、试验压力、螺纹和标志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。
6.1.2 钢瓶的水压试验压力为5.2MPa。
6.1.3 钢瓶的气密性试验压力为3.0MPa。
6.1.4 钢瓶阀座与易熔合金塞座上螺纹的加工和检验应符合GB8335的规定。
6.2 填料
6.2.1 性能 乙炔瓶内填料的综合性能应能使成品乙炔瓶通过8.2.3条规定的各项安全性能试验和使用性能试验。
6.2.2 相容性 在任何情况下,填料与乙炔、丙酮、钢瓶、附件之间不应发生有害反应。
6.2.3 外观要求 填料应为整体式,且均匀一致,不应有穿透性裂缝或溃散。
6.2.4 技术要求
a.孔隙率应在90%~92%的范围内;
b.体积密度应小于等于270g/L;
c.抗压强度应大于等于1.8N/mm2;
d.表面孔洞的总容积不应超过20cm3,且单个孔洞的容积不应超过1.5cm2;
e.内部不应有危及乙炔瓶安全的孔洞;
f:填料与瓶壁的总间隙,沿径向和轴向测量,均不应超过填料直径或长度的0.4%,且不大于3.0mm。 肩部轴向间隙不应超过填料长度的0.3%,且不大于2.5mm。
6.3 附件
6.3.1 瓶阀应符合GB10878的规定,如阀体材料选用铜合金时,其含铜量必须小于70%。
6.3.2 易熔合金塞的制造、试验和检验应符合GB8337的规定,动作温度应为100±5℃,其数量、尺寸和位置应能防止乙炔瓶爆炸。
6.3.3 瓶阀、易熔合金塞与钢瓶连接处使用的密封材料,应不与乙炔、丙酮等发生化学反应。
6.3.4 检验标记环为铝制,套在瓶阀和阀座之间。
6.3.5 乙炔瓶应配戴固定式专用瓶帽,其质量公差应不大于计算值的5%,且不影响检验标记环的转动与检查。亦可按用户要求,配戴可卸式专用瓶帽出厂。
6.4 乙炔瓶外观
6.4.1 钢瓶表面不得有深度超过0.5mm的凹坑、划伤和腐蚀等缺陷,否则应进行修磨,修磨处应圆滑,其壁厚不得小于计算最小壁厚(钢印标记厚度s)。
6.4.2 附件应完好,装配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,检验标记环应能转动。
6.5 气密性 充满填料的钢瓶与附件组装后,在瓶内压力为3.0MPa,持续时间不少于1min的条件下,应无泄漏。
6.6 丙铜
6.6.1 丙酮的品质必须符合GB6026一级品的要求。
6.6.2 丙酮规定充装量按公式(1)计算: ms=0.38δV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(1) 计算值保留一位小数,其余数字舍弃。
6.6.3 丙酮充装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:
表2 Vg/L 10 16 25 40 60 Δms +0.1 0 +0.2 0 +0.4 0 +0.5 0
6.6.4 丙酮由乙炔充气单位按《溶解乙炔充装规定》的有关要求进行充装。
6.7 皮重 充满填料的钢瓶与附件组装后进行质量称量,称量值加上按6.6.2条计算的丙酮规定充装量(ms),即为乙炔瓶皮重,取三位有效数字。
6.8 限定充装压力 乙炔瓶充气后,经静置且压力达到平衡时,瓶内介质的压力应小于按基准温度15℃时限定充装压力为1.52MPa的换算值。
6.9 安全性能
6.9.1 回火试验 乙炔瓶充人规定量的丙酮和乙炔,经回火试验(含跌落处理)时,其阻止内部乙炔分解的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: a.乙炔瓶不爆炸; b.在点火后24h内,易熔合金塞中无气体泄出。
6.9.2 水浴升温试验 乙炔瓶充人规定量的丙酮和乙炔,经水浴升温试验时,应不产生满液的液压。
6.9.3 模拟火灾试验 乙炔瓶充入规定量的丙酮和乙炔,经模拟火灾试验时,乙炔瓶应符合下列要求: a.易熔合金塞动作; b.乙炔瓶不爆炸。
6.10 使用性能 乙炔瓶应具有良好的连续放气能力和丙酮保持能力,当乙炔瓶在环境温度为15~25℃范围内,以不小于2m3/h的流量连续放气时,应符合下列要求: a.首次放气lkg丙酮损失量不大于50g; b.一次连续放气量,大于等于受试瓶乙炔充装量的60%。
6.11 安全要求 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配装专用的减压器、回火防止器,使用时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.15MPa,放气流量每瓶不应超过2m3/h。
7 试验方法
7.1 填料技术指标测定 按GBll639执行。
7.2 乙炔瓶外观检查 目视检查乙炔瓶表面,对修磨处应用超声波测厚仪检查钢瓶壁厚,检查附件是否符合6.4条的规定。 7.3 气密性试验
7.3.1 充满填料的钢瓶与附件组装后进行气密性试验时,必须使用两个量程相同且为试验压力的1.5~3.0倍、精度不低于1.5级的压力表,其校验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7.3.2 试验所用氮气应符合GB3864中Ⅱ类二级的要求。
7.3.3 试验时,受试瓶应成组地连接在专用试验设备上,并以每5min不大于0.5MPa的速度平稳地升至3.0MPa后,将受试瓶浸没于水中,静置时间不少于1min,检查有无泄漏现象。试验合格的乙炔瓶应封存0.05~0.10MPa压力的氮气。
7.3.4 进行气密性试验时,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,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。
7.4 皮重测定 测定乙炔瓶皮重时,应使用最大称量为实际称量1.5~3.0倍的衡器,其允许误差应符合JJG14第17条“中准确度级”的要求。衡器应保持正确,每天至少用四等砝码校正一次,其校验期不应超过三个月。称量结果保留一位小数,其余数字舍弃。
7.5 填料外观检查 将乙炔瓶沿直径纵向剖开,在测定填料与瓶壁的总间隙后,取出填料,目视检查填料是否符合6.2.3条的规定。
7.6 安全性能试验 乙炔瓶安全性能试验方法按附录A(补充件)进行。
7.7 使用性能试验 乙炔瓶使用性能试验方法按附录A(补充件)进行。
6.1 钢瓶
6.1.1 钢瓶的设计、制造、试验和检验符合GB5100及产品图样的规定,但规格、试验压力、螺纹和标志必须符合本标准的规定。
6.1.2 钢瓶的水压试验压力为5.2MPa。
6.1.3 钢瓶的气密性试验压力为3.0MPa。
6.1.4 钢瓶阀座与易熔合金塞座上螺纹的加工和检验应符合GB8335的规定。
6.2 填料
6.2.1 性能 乙炔瓶内填料的综合性能应能使成品乙炔瓶通过8.2.3条规定的各项安全性能试验和使用性能试验。
6.2.2 相容性 在任何情况下,填料与乙炔、丙酮、钢瓶、附件之间不应发生有害反应。
6.2.3 外观要求 填料应为整体式,且均匀一致,不应有穿透性裂缝或溃散。
6.2.4 技术要求
a.孔隙率应在90%~92%的范围内;
b.体积密度应小于等于270g/L;
c.抗压强度应大于等于1.8N/mm2;
d.表面孔洞的总容积不应超过20cm3,且单个孔洞的容积不应超过1.5cm2;
e.内部不应有危及乙炔瓶安全的孔洞;
f:填料与瓶壁的总间隙,沿径向和轴向测量,均不应超过填料直径或长度的0.4%,且不大于3.0mm。 肩部轴向间隙不应超过填料长度的0.3%,且不大于2.5mm。
6.3 附件
6.3.1 瓶阀应符合GB10878的规定,如阀体材料选用铜合金时,其含铜量必须小于70%。
6.3.2 易熔合金塞的制造、试验和检验应符合GB8337的规定,动作温度应为100±5℃,其数量、尺寸和位置应能防止乙炔瓶爆炸。
6.3.3 瓶阀、易熔合金塞与钢瓶连接处使用的密封材料,应不与乙炔、丙酮等发生化学反应。
6.3.4 检验标记环为铝制,套在瓶阀和阀座之间。
6.3.5 乙炔瓶应配戴固定式专用瓶帽,其质量公差应不大于计算值的5%,且不影响检验标记环的转动与检查。亦可按用户要求,配戴可卸式专用瓶帽出厂。
6.4 乙炔瓶外观
6.4.1 钢瓶表面不得有深度超过0.5mm的凹坑、划伤和腐蚀等缺陷,否则应进行修磨,修磨处应圆滑,其壁厚不得小于计算最小壁厚(钢印标记厚度s)。
6.4.2 附件应完好,装配应符合产品图样的要求,检验标记环应能转动。
6.5 气密性 充满填料的钢瓶与附件组装后,在瓶内压力为3.0MPa,持续时间不少于1min的条件下,应无泄漏。
6.6 丙铜
6.6.1 丙酮的品质必须符合GB6026一级品的要求。
6.6.2 丙酮规定充装量按公式(1)计算: ms=0.38δV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„(1) 计算值保留一位小数,其余数字舍弃。
6.6.3 丙酮充装量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:
表2 Vg/L 10 16 25 40 60 Δms +0.1 0 +0.2 0 +0.4 0 +0.5 0
6.6.4 丙酮由乙炔充气单位按《溶解乙炔充装规定》的有关要求进行充装。
6.7 皮重 充满填料的钢瓶与附件组装后进行质量称量,称量值加上按6.6.2条计算的丙酮规定充装量(ms),即为乙炔瓶皮重,取三位有效数字。
6.8 限定充装压力 乙炔瓶充气后,经静置且压力达到平衡时,瓶内介质的压力应小于按基准温度15℃时限定充装压力为1.52MPa的换算值。
6.9 安全性能
6.9.1 回火试验 乙炔瓶充人规定量的丙酮和乙炔,经回火试验(含跌落处理)时,其阻止内部乙炔分解的能力应符合下列要求: a.乙炔瓶不爆炸; b.在点火后24h内,易熔合金塞中无气体泄出。
6.9.2 水浴升温试验 乙炔瓶充人规定量的丙酮和乙炔,经水浴升温试验时,应不产生满液的液压。
6.9.3 模拟火灾试验 乙炔瓶充入规定量的丙酮和乙炔,经模拟火灾试验时,乙炔瓶应符合下列要求: a.易熔合金塞动作; b.乙炔瓶不爆炸。
6.10 使用性能 乙炔瓶应具有良好的连续放气能力和丙酮保持能力,当乙炔瓶在环境温度为15~25℃范围内,以不小于2m3/h的流量连续放气时,应符合下列要求: a.首次放气lkg丙酮损失量不大于50g; b.一次连续放气量,大于等于受试瓶乙炔充装量的60%。
6.11 安全要求 乙炔瓶在使用时必须配装专用的减压器、回火防止器,使用时放气压力不得超过0.15MPa,放气流量每瓶不应超过2m3/h。
7 试验方法
7.1 填料技术指标测定 按GBll639执行。
7.2 乙炔瓶外观检查 目视检查乙炔瓶表面,对修磨处应用超声波测厚仪检查钢瓶壁厚,检查附件是否符合6.4条的规定。 7.3 气密性试验
7.3.1 充满填料的钢瓶与附件组装后进行气密性试验时,必须使用两个量程相同且为试验压力的1.5~3.0倍、精度不低于1.5级的压力表,其校验期不得超过三个月。
7.3.2 试验所用氮气应符合GB3864中Ⅱ类二级的要求。
7.3.3 试验时,受试瓶应成组地连接在专用试验设备上,并以每5min不大于0.5MPa的速度平稳地升至3.0MPa后,将受试瓶浸没于水中,静置时间不少于1min,检查有无泄漏现象。试验合格的乙炔瓶应封存0.05~0.10MPa压力的氮气。
7.3.4 进行气密性试验时,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,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。
7.4 皮重测定 测定乙炔瓶皮重时,应使用最大称量为实际称量1.5~3.0倍的衡器,其允许误差应符合JJG14第17条“中准确度级”的要求。衡器应保持正确,每天至少用四等砝码校正一次,其校验期不应超过三个月。称量结果保留一位小数,其余数字舍弃。
7.5 填料外观检查 将乙炔瓶沿直径纵向剖开,在测定填料与瓶壁的总间隙后,取出填料,目视检查填料是否符合6.2.3条的规定。
7.6 安全性能试验 乙炔瓶安全性能试验方法按附录A(补充件)进行。
7.7 使用性能试验 乙炔瓶使用性能试验方法按附录A(补充件)进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