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日起,乌鲁木齐市工业气瓶使用个人、单位以及瓶装气体销售单位(换气站)均不得再购进新气瓶,因为全市无产权的气瓶将要全部进行托管。
今后,气瓶充装单位只能充装自有产权气瓶和托管气瓶,不得充装技术档案不在本充装单位的气瓶,但车用气瓶、呼吸用气瓶、灭火用气瓶、非重复充装气瓶及经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批准的气瓶除外。
14日,乌鲁木齐市质监局和市安监局制定了《乌鲁木齐市工业气瓶托管规定》暂行办法。市质监局副局长周晟宇介绍,目前,乌鲁木齐工业气瓶充装和经营市场都较混乱,存在产权不清等问题,经营户手中无产权的气瓶数量占据了气瓶总数的三分之二,非法充装工业气瓶也较为普遍。
所以,按照乌鲁木齐质监和安监部门的气瓶托管规定,凡是在本市范围内使用的,属个人及单位自有工业气瓶,必须选定有资质的工业气瓶重装单位办理托管协议手续。
市质监局副局长李展航说,工业气瓶充装单位要建立完整的托管工业气瓶专用档案,并在气瓶上标明本充装站的标识和气瓶标号,没有充装站标识的气瓶,不得充装,而工业气瓶经营单位要销售取得工业气瓶充装许可证,并与气瓶充装单位办理托管协议手续的瓶装气体。
8月13日,在七道湾一处非法工业用气充装点,执法人员正在清点被查扣的工业气瓶。蒋晓 黄杰敏 摄
13日13时,在经济技术开发区(头屯河区)中枢北路旁的河南庄,质监执法人员取缔隐藏在废品收购站旁的一个工业用气非法充装点,当日,类似隐蔽的另外两家充装点也被取缔。
两日前,市质量技术监督稽查队执法人员接到群众举报后,通过摸底将其查处,该处被取缔的工业用气充装点面积达上千平米,在院子的最深处立着一个30立方米的工业气罐,院内还有200余只工业用气瓶。
随后,在距离该处充装点的隔壁和七道湾佳美达工业园区内,质监执法人员又发现另外两个工业用气非法充装点,依法查收气瓶近2000只。
市质监局党组成员、稽查队队长张鹏程介绍,被查的3家气瓶充装点都只有气瓶经营许可证,而未办理气瓶充装许可证,均不具备充装工业气体的条件,而且这些充装点周围聚集着其他企业,若不及时取缔,存在很大安全隐患。
按照相关规定,市质监局将对3处充装点负责人处以10万元以上、50万元以下的罚款。
自7月开展工业气瓶专项检查以来,市质监局共查处了13家无证非法充装企业,查封各类非法气瓶近4000只
名称:钢质无缝气瓶
直径:φ219mm
气瓶总高:±1450mm(40L)
气瓶总重:±50Kg(40L)
使用环境温度:-20~60℃
公称工作压力:15MPa
水压试验压力:22.5MPa
气密试验压力:15MPa
充装介质:永久气体、高压液化气体
公称容积:40L
主体材料:37Mn
设计使用年限:30年
设计壁厚:≥5.7mm
执行标准:GB5099《钢质无缝气瓶》